| 加入日期: | 2025.11.25 |
|---|---|
| 截止日期: | 2025.12.04 |
| 地 區: | 鄞州區 |
| 關鍵詞: | 租賃 路 |
受寧波市鄞州區橫溪鎮金溪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委托,本單位將在鄞州區國有產權交易服務平臺(http://jingjia.yzchanquan.com:8888/YZPRESystem/)對位于鄞州區橫溪鎮人民路100號3間商鋪整體租賃項目進行公開競價出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編號:HX-ZB(2025)-019
二、標的概況:
房屋1 |
權證相關信息 |
浙(2024)寧波市鄞州不動產權第15901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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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鄞州區橫溪鎮人民路10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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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積(m2) |
71.33 |
用途 |
商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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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現狀 |
在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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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2 |
權證相關信息 |
浙(2024)寧波市鄞州不動產權第15901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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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鄞州區橫溪鎮人民路10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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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積(m2) |
70.22 |
用途 |
商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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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現狀 |
在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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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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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證相關信息 |
浙(2024)寧波市鄞州不動產權第15901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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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鄞州區橫溪鎮人民路10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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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積(m2) |
36.23 |
用途 |
商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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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現狀 |
在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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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
寧波市鄞州區橫溪鎮金溪村股份經濟合作社 |
出租期限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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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 |
無 |
是否包含在租期內 |
不包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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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現狀 |
簡裝 |
是否優先承租權情況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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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底價 |
215000元/年不含稅(三年租金一次性付清,先付后用。) |
加價幅度 |
1000元/年或1000元/年的整數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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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1)禁止將房屋用于下列經營活動:
A、危害國家安全,損害公共利益,影響居民生活秩序等其他經營活動;
B、在學校周邊開設酒吧、歌舞廳、棋牌室、電子游戲室、網吧等娛樂場所;
C、違反浙委辦傳﹝2014﹞8號文件精神開設會所;
D、非法生產、加工、儲存、經營易燃性、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
E、其他違法違紀行為。
(2)租賃期限:3年,租賃期自房屋實際交付之日起計算。
(3)支付方式:采用三年租金一次性支付形式,先付后用。租金于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進行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賬戶。出租方在收到租金后開具農村集體收據,不開具發票 。雙方交易的稅費各自承擔,具體稅種、稅費標準請自行咨詢相關部門。
(4)履約保證金(押金)金額:成交價年租金的20%。承租方應在簽訂簽署租賃合同之日起7日內將履約保證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賬戶。
(5)承租方在租賃期間所發生的相關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包括但不限于物業服務管理費、水電費、衛生費、燃氣費、收視費、網絡使用費等其他因經營活動需要而產生的費用;租賃期間建筑結構及承重主體的維護及維修工作及費用支出均由承租方承擔; 承租范圍內(包括但不限于)的設施設備、房屋內外部日常修繕等工作,由承租方負責,費用由承租方承擔;競得人在競價中應充分考慮上述費用,不得以此為由拒簽合同或拖繳費用。如發生繳費拖欠事宜損害出租方利益的,出租方有權終止合同且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6)承租方裝修應當服從出租方及物業公司的管理,遵守法律法規及該物業的相關規定,需向政府有關部門報批審核的,應事前取得該等合法批準,與裝修有關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期間的管理費、承租方進行裝修的材料費用及其他與裝修有關的費用等)由承租方承擔。為確保裝修風格的統一協調性,承租方的裝修方案應當在至少在施工前15個工作日提交出租方審核,出租方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政府相關主管部門報批及實施。承租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不得影響其他經營者的正常經營。承租方的裝修不得對房屋的任何部位(出租方同意其改建的部位除外)或使用造成影響或損害,否則出租方或物業公司有權要求其停止裝修,并消除影響、恢復原狀、向出租方賠償損失。承租方應切實加強裝修施工過程安全管理。對于出租方指出的不當裝修施工行為,應立即予以糾正。因承租方裝修施工不當或未做好安全防范設施發生人員傷殘亡事故或財產損失的,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由承租方承擔,與出租方無涉。
(7)承租方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自行辦妥相關證照、許可證、環保、消防等手續,并自行完善相關配套設施;租賃房屋是否適合承租方實際用途,是否滿足承租方證照的辦理、審批(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水電氣、排污)等均由承租方自行了解、咨詢及確認,承租方因上述相關手續或審批未辦妥而造成的損失,出租方概不負責。
(8)承租方租賃該資產不得開設對周邊小區、學校利益和生活質量有損的項目及其他等噪聲(如鋁合金加工等)、污染會對周邊學校、居民造成較大影響的業態,不得經營餐飲業態。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承租方不得隨意改變資產用途。承租方須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承租方保證在經營過程中及時、全面地完成政府相關主管部門要求的手續或工作。租賃期間所有安全、環保、治安等管理工作均由承租方負責,承租方的設施設備和運營活動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環保、治安方面的法律法規要求,嚴格用火、用電、用氣等的管理。如承租方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火災或其他安全事故將房屋設施或設備損壞,或發生違反以上法律法規等方面被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造成社會影響,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擔責任,出租方有權解約并要求賠償相應的損失。
(9)標的交付,以移交時的房屋現場現狀為準。展示圖片僅供參考,不作為交付時的依據,承租方不得以交付時房屋現場現狀與展示照片不符等原因放棄成交或拒絕簽署《成交確認書》或《租賃合同》,承租方因此放棄成交或拒絕簽署《成交確認書》或《租賃合同》的,視為承租方違約,且賠償出租方的可得利益損失。標的的外觀、結構、實際面積、固定裝修及內在質量以移交時的現狀為準,不包含可以搬遷的動產。出租方及產權服務公司對房屋外觀、質量問題、結構調整、固定裝修損壞、房地產面積差異等不作擔保,申租方應自行考量,由此產生的問題不影響成交結果及成交價格。申租方繳納交易保證金并報名成功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的狀況及相關協議條款的約定,自愿接受標的物的全部現狀和瑕疵,并愿意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在租賃期間,如有房屋結構發生改變的,須修復的相關費用由承租方承擔;相關安裝或維修(包括但不限于防水、管線、水電表、空調、漏水漏電維修、房屋損耗維修等)(如有)均由承租方自行完成并自行承擔費用。租賃期滿后,出租方對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的裝修裝潢、安裝、維修等不進行任何形式的賠償或補償。
(10)承租方不得將標的擅自轉包、轉租,如有需要,需向出租方遞交書面申請,并取得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將所租房屋作任何形式的抵押或擔保,房屋租賃期間房屋維修養護等費用由承租方負責,同時承租方必須保持房屋整體結構不受破壞,不得擅自拆改結構或改變用途,擅自拆改結構或改變用途造成損失的由承租方賠償損失,承租方違反上述約定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支付首年租金的20%作為違約金。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不得裝修和搭建臨時建筑物,經出租方書面同意裝修和搭建的,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時,除可以搬遷的動產外,其他部分無條件無償歸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所有不動產部分(包括裝潢部分),承租方添置的活動物品、設備,由承租方自行處理。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裝修或搭建臨時建筑物,承租方應自行拆除,如承租方在搬離期間內仍然不能自行拆除的,則出租方有權委托第三方給與拆除,拆除的費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擔。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時,承租方交還房屋時出租方要求其恢復房屋原狀的,承租方應予以遵從并承擔恢復原狀費用,如承租方不予恢復原狀的,則出租方有權委托第三方給與恢復原狀,因此而產生的費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建筑物、附屬機械、設施及設備,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檢驗,使用中損壞或者發生故障的,承租方應負責維修,并承擔費用。
(11)公開競價結束后,競得人應在規定時間內簽署《成交確認書》及《租賃合同》。競得人未在規定時間內簽署的,產權服務公司有權不予退還交易保證金,產權服務公司扣除交易雙方應當支付的交易服務費后,剩余保證金歸產權單位所有。若交易保證金不足以彌補出租方和產權服務公司的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本次競價中競得人及出租方應當支付的交易服務費等),出租方和產權服務公司有權進一步追究競得人的責任,且不得參與本標的的后續競價活動。
(12)申租方成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及房屋質量瑕疵等為由,拒絕簽訂出租方提供的租賃合同或拒付價款,否則視為違約。意向申租方請務必現場看房了解實際情況,未看樣的申租方視為對該房屋的全部現狀及瑕疵的確認,責任自負。成交后若承租人對此有異議,并以此為理由要求降低租金或提出其他要求的,出租人概不接受,均視為承租人違約,并由承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13)如因承租方原因提前終止合同、因承租方原因需要提前退租的,承租方須:1.提前兩個月書面通知出租方,并支付出租方年租金的20%作為違約金,合同終止;2.在合同提前終止或解除后5天內按租賃首月租金單價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裝修期的租金,即不再享受裝修期內的免租金權益,并按照合同其他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4)出租方有權因承租方違約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首年年租金的20%作為違約金,承租方應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裝修期租金,并按照合同其他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5)其他約定詳見附件擬簽署合同,最終解釋權歸出租方所有。
(16)申租方在競價前須詳細閱讀《網絡競價須知》(試行)。參加本次競價活動的申租方必須遵守本須知的各項條款,并對自己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最終解釋權歸產權服務公司所有。
四、評估信息
評估機構:寧波正平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評估基準日:2025年8月25日
評估報告文號:正評報字【2025】第063號
五、申租方資格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申租方未被“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以2025年 12 月 3日在信用中國、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查詢結果為準,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投標人須在資格前審時提供相關證明資料;若查詢當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無法查詢且一時無法恢復的,可在簽署《成交確認書》前對成交人進行查詢,如成交人不符合要求的,則交易終止,申租方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
(3)不接受聯合體報名參與競價。
六、資格審查方式
本項目采用資格前審的方式。申租方在公告截止時間前登入鄞州區國有產權交易服務平臺(http://jingjia.yzchanquan.com:8888/YZPRESystem/)報名并攜帶資格審查資料至寧波市鄞州區產權服務中心有限公司【鄞州區蕙江路567號(鄞州區婦兒醫院對面)鄞州區政務服務中心五樓5040室】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未通過或未進行資格審查的申租方不得參與網絡競價活動。
資格審查資料:
(1)若為法人、非法人組織:資格審查申請函(格式見鄞州區國有產權交易服務平臺“常用范本下載”)、營業執照復印件(或法人、非法人組織證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委托人辦理時須提供)。
(2)若為自然人:申購方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托書(委托人辦理時須提供)。
七、公告期限
本次交易公告時間:2025年 11 月 26 日至2025年 12 月 3 日下午16:00(北京時間)。
八、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采用網絡競價方式,申租方應在公告期限內通過鄞州區國有產權交易服務平臺(http://jingjia.yzchanquan.com:8888/YZPRESystem/)進行報名登記,按公告要求交納交易保證金且報名成功后可參與公開競價。
公開競價開始時間:2025年 12 月 4 日上午09:30(北京時間)。
在網絡競價開始后,在自由競價時間(15分鐘)內,競買人應根據平臺頁面上顯示的當前價格進行出價。系統提供固定的加價幅度按鈕,申租方可以選擇按鈕出價,也可以自行錄入價格,自行加價額必須大于最小加價幅度,否則出價無效,系統不予記錄。在自由競價最后2分鐘無新最高價出現,網絡競價準時自動結束,若有新最高價出現,網絡競價系統自新最高價出現時自動繼續延續2分鐘,以此類推,直至無新最高價出現,網絡競價系統自動關閉,最高價的競價人即為競得人,系統所記錄的信息將是網上競價人、競得人競價行為有效性的法律依據。
產權交易信息公告期滿后,產生2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申租方的,按照公告約定的交易方式組織實施公開競價;只產生1個符合條件的申租方的,按公告交易底價與申租方報價孰高原則直接簽約,原設定的其他交易條件不得進行調整。
九、交易保證金
(1)交易保證金:60000元。
交納截止時間:2025年 12 月 3日下午16:00(北京時間)。
交納方式:銀行轉賬。
收款單位:寧波市鄞州區產權服務中心有限公司
收款賬號:394020010400421540000001525
開 戶 行:農業銀行寧波鄞州分行
申租方應在交納截止時間前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向指定賬戶交納足額的交易保證金。
(2)交易保證金退還遵循如下原則:
1、申租方未被確定為預競得人,在公開競價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將其已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全額無息返還;
2、申租方在交納保證金后退出產權交易程序,在公開競價或競價失敗后5個工作日內,將其已交納的交易保證金無息返還;
3、在作出中止(中止期限超過14天的)或終止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不涉及產權交易中止或終止事項的申租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無息返還;
4、申租方被確定為成交人,在雙方簽署合同并支付交易服務費和交易價款(或首期價款)后5個工作日內,將其已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全額無息返還。
(3)當出現下列情形時,保證金不予退還:
1、申租方提供虛假、失實材料造成相關方損失的;
2、申租方通過獲取出租方的商業秘密,侵害轉讓方合法權益的;
3、申租方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侵害出租方合法權益的;
4、申租方在公開競價過程中違反約定公開競價規則,擾亂公開競價秩序的;
5、標的展示期間,不遵守規定的,擾亂展示活動,破壞標的的;
6、申租方無故不推進交易或無故放棄受讓的;
7、申租方違反法律法規或相關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標的展示時間及地點:2025年 12 月 2 日下午14:00至下午16:30(北京時間),詳見標的坐落位置(展示地點)。請提前一個工作日聯系產權公司進行登記。
十一、交易服務費
預成交人應在預成交結果公示期屆滿后5個工作日內向寧波市鄞州區產權服務中心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務費,交易服務費按成交價的首年月租金的一半計取,超過15萬元的,按15萬元計。
十二、聯系電話***
寧波市鄞州區產權服務中心有限公司
業務聯系人***
監管單位:寧波市鄞州區橫溪鎮人民政府
標的詳細信息及具體競價規定可來本產權服務公司咨詢或前往鄞州區基層小型平臺(https://yinzhou.hibidding.com/web/home)、鄞州區國有產權交易服務平臺(http://jingjia.yzchanquan.com:8888/YZPRESystem/)查閱。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